
最近,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放寬了26個職位的外勞申請條件,使得僱主可以雇佣外勞。自由黨主辦了一場簡報會,邀請勞工處處長陳穎韶介紹申請程序並回答僱主的疑慮。根據自由黨主席、同時也是批發和零售業界議員的邵家輝表示,超過100個商會參與了此次活動。
業界擔心提出各種問題
業界對外勞住宿問題表示關切。自由黨事先收集了一些業界關心的問題,由自由黨黨魁、同時也是餐飲業界議員的張宇人代表提出質疑。這些問題包括:「外勞的住宿是由中介公司還是僱主安排?」、「外勞來港前的體檢是否有特定標準?」、「外勞是否有試用期?如果僱主認為不適合,是否可以立即解僱?」、「如果外勞有香港朋友提供住宿,能否選擇不住在僱主提供的地方?」等等。
外勞住宿是僱主的責任
在關於外勞能否與香港朋友同住的問題上,勞工處代表回答說,提供住宿是僱主的責任。另外,如果外勞在內地有自己的住所,他們可以選擇返回內地居住。然而,邵家輝質疑道:「為何不能讓外勞與香港朋友同住?」勞工處代表僅表示這是根據計劃和合約的規定。
勞工處解釋各種問題
此外,勞工處代表進一步解釋,外勞來港前的體檢並沒有特定的標準,只需符合原居地的醫療要求。同時,外勞在計劃中並沒有試用期的規定。如果僱主想要解僱外勞,則需要根據合約中的通知期限來作出相應的決定。
討論和研究進行調整
外勞住宿問題一直是僱主關注的焦點,外勞是否可以選擇與香港朋友同住引發了一些爭議。相關政策可能會根據進一步的討論和研究進行調整,以更好地滿足勞工需求並解決僱主的疑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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